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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美体育365_365娱乐场体育投注_365bet投注技巧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1-29   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献血条例》修订解读

           一、修订背景 

          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吉林省献血条例》自2003年实施以来,为我省无偿献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无偿献血量大幅长,无偿献血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医疗技术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我省献血工作遇到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血液库存无法满足用血需求、保障激励举措有待加强等新情况、新问题。无偿献血的总血量、献血总人次等关键指标出现逐年下滑现象,而医疗临床用血需求又快速上升,供需矛盾凸显、采供血压力加大。原条例已经难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因此,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了《吉林省献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二、修订原则 

          以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推动和规范献血工作,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修订原则,结合吉林省血站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献血工作实践,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规范采供血行为,建立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强化献血工作宣传,加大对献血者的激励政策,鼓励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无偿献血。 

          三、主要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不分章节,共二十五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献血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了献血工作体制机制和职责分工,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补充规定乡镇、街道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献血工作相关职能;卫生健康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献血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献血相关工作。二是扩大献血适龄人群。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献血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三是加大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优待政策进行梳理、细化,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红十字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积极参加献血或者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我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四是建立临床用血应急保障机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临床用血应急预案,当发生临床用血供应紧张、突发事件需要应急用血,或者因可预见的重大事件需要紧急备血时,应当按照预案要求分级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引导公民有序献血。建立团体献血应急名库,在库存血液不足或者临床急需用血时,适时启用团体献血应急名库,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立即动员组织人员参加献血。五是确保临床供血安全。明确血站从事与采血、制备和供血等相关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岗位执业资格的规定,具备专业资质,血站应当对血站工作人员进行血液安全和业务岗位培训。新增一条规定血站采血前、采血时、采血后应严格遵守的操作规程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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