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铁东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铁东区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1-06703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完美体育365_365娱乐场体育投注_365bet投注技巧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标      题: 铁东区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303013531441A/2021-06703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完美体育365_365娱乐场体育投注_365bet投注技巧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16日
        标      题: 铁东区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处置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5日
        有 效 性:

                         

        铁东区农村供水应急处置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省、市水利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全区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处置方案,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铁东区林业和水利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级农村供水应急处置方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件》、《地质灾害防治条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件》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吉林省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等部门规章、地方性相关法规等,并结合铁东实际,制定本案。

        三、适用范围

        案适用于应对和处置我农村地区因持续干旱、严重自然灾害、严重水源污染,供水系统、供水管道遭到大范围破坏等引起的大面积停水和供水不足,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导致社会不稳定事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铁东区人民政府成立铁东区供水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林业和水利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区林业和水利局区林业和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管副局长负责具体办公。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

        五、检测和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抓好预防和、预警工作。

        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六、应急响应与处置

        (一)对于农村供水主管网突发性断裂,造成局部不能正常供水,由应急领导机构迅速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连续抢修,停水时间不得超过 3 天。

        (二)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长时间无法供水。

        (三)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由乡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水。

        (四)水源遇到突发性污染,水质发生重大变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发事件,由乡镇应急领导机构动员全社会相关力量予以处置,并及时关闭受污染水源,在 2 天内恢复正常供水,或根据需要组织人力物力寻找其它水源。

        (五)为确保在发生传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间的供水安全,卫健部门要加强对水质的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并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七、应急保障

        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做好组织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保障、技术保障等工作。